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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7-13 10:05  

关于2019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713日(星期六)放假,教职工71521日(星期一~星期日)照常上班, 722日(星期一)教师开始放假,725日干部、职工开始放假。

二、下学期教职工826日(星期一)开始上班,学生83191日(星期六~星期日)来校报到,9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下学期92日开学前一周内,将安排新聘任中层干部培训和新入职教师培训,具体内容和方案将另行通知。

四、暑期(722日—825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安排(包括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党政办许东波(联系电话:58683500)。其中财务处、科技处、人事处每周星期三要安排人员按学校夏季作息时间正常上班。校领导及党政办工作人员值班安排将在OA公布。学校暑期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五、暑期新老中层干部要按要求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列出需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副职的交接清单还需正职签字),包括已着手而需继续处理的工作清单、有关文件、公章、电脑、资料清单等。对不正常移交而影响工作者,学校将严肃追责。

六、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要组织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参加招生的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招生宣传与咨询,认真做好网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七、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等部门暑期工作要按学校要求稳步推进,落实到位。暑假学校各类学习培训要严格按程序报批,按计划组织实施。教职工要利用暑期相对集中的时间做好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水平;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并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教学院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各部门在此之前要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卫处要组织好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出学习、社会实践、探亲及招生的师生员工要注意旅途安全。

九、切实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和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教育、指导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患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党政办和保卫处。保卫处发现的问题和获悉的信息,在对口上报的同时也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统一向上级报告,做到信息畅通,不要延误。

   党政办公室

 201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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