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对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
1.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2.各教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迎新工作。
二、国庆节
1.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上星期一的课,9月28日(星期日)上星期二的课。
2.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