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30日(星期日)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教学课程作相应调整,课程表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调至9月29日(星期六),新生军训工作至9月28日结束,各院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假后新生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三、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重点防范。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
四、涉日事件期间全校师生要提高认识,把握形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精神,从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理性爱国,遵纪守法。
五、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见附件,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
六、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校内通勤车同时按冬季运行时刻表执行。
党政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