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其中4月5日(星期六)为清明节,4月6日(星期日)照常休息,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学院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探亲、返家、旅游的教工、学生要注意外出安全,按时返校上班上课。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