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9月26日(星期六)照常休息,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放假一天(调休日并入国庆节放假)。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10月7日(星期三)的教学工作安排与10月10日(星期六)对调,即10月10日(星期六)上课、上班。
三、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安排人员值班,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重点防范。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
四、学校国庆节期间将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安排将在OA系统中公布。
五、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校内通勤车同时按冬季运行时刻表执行。
党政办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