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请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党政办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