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办理: 督查学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办理流程:
1、根据学校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工作,确定督查计划项目;
2、下发督查计划通知;
3、按督查项目拟定督查细则;
4、督查项目组到承办单位现场督查、听取汇报;
5、拟定综合督查情况报告,报督查组;
6、督查报告修改完善,上报校长办公会议;
7、编发《督查通报》。
规范事项:
(1)督查督办工作按“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注重落实”的原则,综合性工作及学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督办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工作根据职责和分工归口办理。
(2)上级文件或上级要求办理的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党政办公室随文件一同存档。
(3)学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单位应及时向院领导和综合职能部门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
(4)督查工作必须严抓落实,督办单位应及时催促,承办单位要积极办理,力求督办事项顺利实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