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受理:刘宇婧(0731-58683500 电气楼210)
办理程序:会议室使用必须提前预约,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大型会议须提前1周,一般会议提前3天,不提前预约的常规性会议一般不予安排使用。
申请程序及要求如下:
1.使用部门、单位按要求填写会议室、报告厅使用审批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2.使用部门、单位联系人持签字盖章后的申请单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批;
3.会议室一经借出,使用单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完好情况,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擅自挪动、关启、带出相应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
会场基本情况:
序号 |
名 称 |
地 点 |
座席数 |
设备情况 |
1 |
一会议室 |
电气楼310 |
32 |
多媒体 |
2 |
二会议室 |
电气楼311 |
46 |
多媒体 |
3 |
接待室 |
电气楼309A |
10 |
无 |
4 |
一报告厅 |
图书馆 |
418 |
多媒体 |
5 |
二报告厅 |
图书馆 |
214 |
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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