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工程学院纪律检委员会向中共
湖南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娄 炳 林
(2006年4月17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院党委的安排,我代表院纪委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纪委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院纪委在院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执行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各项任务,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四项职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执法、认真查办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秩序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
(一)坚持教育先行,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纪委根据党委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先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强化党性意识,正确行使权力的教育”、“权利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政纪知识教育”、“反腐蚀,守纪律教育”、“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党风党纪教育专场文艺演出和廉政教育录像片13场次;组织了党风党纪知识竞答竞赛等活动。通过这些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自控能力,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对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学院成立了由书记、院长任正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在全院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有关责任制规定的学习,增强了各级党政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每年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初步形成了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年度考核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中层以上干部除了工作述职以外,还必须就廉政建设的落实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述职。五年来,我院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三)加强执纪监督,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
纪委把执纪监督作为维护党纪政纪,搞好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对行政过程的监控,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五年来,积极参与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图书教材采购、药品采购、招生就业以及校内各种收费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新校区扩建、大宗仪器设备的采购,数量大,任务重,时间紧,纪委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仍全力以赴地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这些工作规范健康运行。
(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对来访人反映和举报的内容,对受理的群众举报信访件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件,做到了逐一排查,认真核实;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查实后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五年来,根据群众的举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院纪委协办和自办违纪案件5件,学院有14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以上干部9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2人。这些案件的查处,纯洁了党的组织,震慑了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也为一些遵纪守法而被误告的干部澄清了事实,保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各位代表,学院改办本科后,事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在新的形势下,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经受住了校内校外复杂局势的考验,切实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这是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纪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纪委向关心支持学院纪检工作的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学院纪检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的纪检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搞好高校反腐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那种认为高校是高素质人才聚集的地方,大家都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反腐败工作可以放松要求的认识是错误的。
二是制度建设上还要继续完善。学院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的覆盖面和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监督检查还需加大力度。监督检查工作有时还处在表面和形式上,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责任追究方面做得还不够。
四是纪检监察力量有待尽快充实。目前的队伍人员偏少,年龄偏大,力量显得单薄。
这些差距,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今后几年纪委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本次大会上,党委提出了学院今后几年建设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纪检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委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高水平的工程应用型大学保驾护航。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拒腐防变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纪委工作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方针,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当前,特别要注意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紧紧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荣辱观这个关键,深入开展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的教育,积极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增强党员干部的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利用学院校报和校园网等媒体,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大宣传大教育格局。要不断改进方法,充实内容,既要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又要加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做到牢记宗旨,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教育能够入情入理,深入人心,更具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这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把落实《实施纲要》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方面。建立起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的。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要在2010年前建立起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基本框架,我们要尽快结合学院的实际拿出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
全面落实《实施纲要》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分解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搞好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前提。要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要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二级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切实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作用,纪委要在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财务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招生考试、职称评聘、基建工程与大宗物资采购、校办企业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实施纲要》,要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要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进行责任考核时既要量化考核内容,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反映真实情况。要注意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全面落实《实施纲要》,要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在进行责任追究时要明确重点,严肃及时。既不能流于形式,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也不能盲目追究,扩大追究面,要使责任追究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制度创新相结合,达到责任追究刚柔相济、宽严适度,重在警戒、防微杜渐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要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形成运转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提高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中突出问题的能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诬告陷害的行为。对群众的举报和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排查核实,并根据案件调查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协查机制,加强与审计处、督查室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加强与兄弟院校纪委和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的协作,充分依靠相关职能部门和群众的力量,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查案格局。要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认真查处基建工程建设及招投标、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图书教材、药品采购中发生的经济类案件;严厉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事项中的循私舞弊案件。对于确有违纪违法事实的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在查处案件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的方针。对于没有事实根据的举报要及时予以澄清,保障被审查干部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充分考虑办案的效果和教育的目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分析总结案发原因,查找漏洞,健全制度,促进管理。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要重视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保证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同时,要把查处案件工作与纠正不正之风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查案不忘纠风,纠风紧扣查案。特别是我院正处在关键的发展时期,资金缺口比较大,厉行节约就显得尤其重要。要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坚决刹住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滥发钱物和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要根据规定坚决清除“小金库”,对于违反规定仍私设“小金库”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学院有限的资金用于学院的发展上。
(四)发扬民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强化监督,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纪律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保证《监督条例》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得到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做好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又要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承担起领导并监督部门工作的责任。
二要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执行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科学民主。要充分利用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三要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要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内的群众监督。建立民主党派人士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的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他们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四要发挥好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对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为依法治校提供政治保障。
(五)适应形势,加强纪检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根据中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纪委机关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能力”的要求,纪委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我们的工作同样需要接受监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在上级纪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实施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我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