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办字〔2025〕23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动学校“135工程”风气变革,实施“强管理”“强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公务接待
1. 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2.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省部级200元/人/餐,厅局级160元/人/餐,其余人员140元/人/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按规定的配餐人员之外,确因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可以按标准安排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防止陪餐人员过多造成浪费。
3. 简化接待礼仪,公务接待应务实节俭,避免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等繁文缛节,减少不必要的形式化安排,集中精力谈工作、办实事。
4. 合理安排用餐,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安排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积极推行自助餐、简餐,倡导“光盘行动”。
二、公务用车
5.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推行绿色出行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执行公务。鼓励拼车出行,合并用车路线,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空驶和闲置。
6. 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管理。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避免超编超标。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优先选用国产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从源头上控制成本。
7.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8.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三、会议活动
9. 严格精简会议。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能不开的一律不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避免重复组织,减少会议频次。其中,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不超过1次,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开的,须报党委书记、校长批准;分领域分系统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1次;针对专项工作召开的专题会或工作会,原则上每月不超过1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控制参会范围,各类会议按照业务对口原则,只安排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坚决杜绝“陪会”现象。
10. 优化会议场地选择,优先选择部门内部会议室或低成本场地,不得在风景区、度假区开会。合理规划场地布局,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摆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减少不必要的装饰和布置。
11. 控制会议餐饮与住宿标准,会议餐饮应提供简餐或自助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酒水。住宿安排应符合规定标准,禁止超标准安排豪华套房或高档酒店。
四、资源节约
12. 节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水电、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杜绝浪费行为。
13.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规定,使用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执行,其中正厅(局)级30平方米/人,副厅(局)级24平方米/人,正处级18平方米/人,副处级12平方米/人,处级以下9平方米/人,遵循“宁少勿超”的原则。
14. 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15.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工作例会提倡带笔记本电脑。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活动不使用纸质邀请函。
五、宣传教育
16. 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利用学校各类宣传平台,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17. 围绕建设节约型校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践行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校园文化。
六、监督追责
18. 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督导中心负责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9. 违反本办法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20. 违反本办法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